各区委农办、区农业与林业(农林水利)局、区财政局,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我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研究,决定2014-2016年继续实施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特制订《关于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共厦门市委农办 厦门市农业局 厦门市财政局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