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与林业(农林水利)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事业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我市生产环节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我局《关于开展2013年下半年生产环节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监管的通知》部署,由我局农产品质量监管处牵头,种植业处、市植保站、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和市农业执法支队组成的巡查督导组于2013年11月19日至22日深入各区开展工作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总体情况按照《关于开展2013年下半年生产环节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监管的通知》要求,巡查督导组首先听取各区开展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并深入到各区的镇(街)、种植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基地,采取听汇报、座谈、查阅文件和生产记录、实地察看等方式,对辖区内各镇(街)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和检测室建设及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各生产企业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地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情况进行详细地督查。本次共监督抽查了12个镇(街)监管机构、13个镇(街)检测机构、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向种植户宣传两高院发布的食品安全犯罪司法解释,强调食品安全生产重要性,重点检查基地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剧毒农药以及蔬菜销售去向记录。总体来说,我市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作比较扎实,各区农业部门均高度重视本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能根据各辖区特点,制定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监管工作方案,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镇(街),初步建立起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镇(街)监管机构建设初具规模,镇(街)检测机构已按年度完成建设,并陆续开展检测工作。我市各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认识有所提高,在日常生产过程中,有意识地加强农药使用控制,采用低毒农药或物理、生物防治措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固定监测点及追溯点有序运行。有的生产企业如厦门御蔬佳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蔬菜生产统一管理,生产记录档案完整规范,一目了然;有的企业如厦门慧翔食用菌种植有限公司生产记录档案完整规范。总之规模较大的生产基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比较重视,并取得一定的经验和成效。(见表一) 表一: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结果 企业名称巡查结果厦门慧翔食用菌种植有限公司生产资料购买使用记录规范,有较为完整的病虫害监测和防治情况记录,产品销售记录详细。翔安区碧丰园果蔬专业合作社无违规使用高毒禁用农药行为,生产资料购买使用记录较为完整,生产记录及品销售记录需完善厦门御蔬佳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生产资料统一购买及使用,记录完整规范,无违规使用高毒禁用农药行为,产品销售记录详细。厦门青云岭农业有限公司农药购买及使用记录完整规范,无违规使用高毒禁用农药行为,产品自检常态化开展,产品销售记录详细。厦门旺源隆蔬菜专业合作社农药购买及使用记录完整规范,无违规使用高毒禁用农药行为,产品自检常态化开展,产品销售记录详细。集美区捷圣生态农业种植园农药购买及使用记录完整规范,无违规使用高毒禁用农药行为,产品自检常态化开展,产品销售记录详细。厦门塔斯曼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记录完整详细,产品销售记录详细。二、好的做法在此次检查工作中,有一些镇(街)在农产品监管机构、检测室建设和日常监管工作等方面积极创新,有许多好的做法,值得借鉴。1.灌口镇镇(街)监管机构日常监管工作材料较齐全,并进行归档。主要包括:镇(街)监管机构建设情况总结,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文件,肉品专项整治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编办文件,村级监管员制度(通讯录),农产品安全示范户材料,各类培训宣传材料及通知,年度抽检计划,与农户签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800份等。2.海沧街道、大同街道、后溪镇、翔安区林水利局等镇(街)农产品质量检测室在试运行期间,积极开展农产品农残快速检测工作。此外,后溪镇制定农产品抽检年度计划,将农产品抽检范围覆盖全镇各行政村。三、存在问题虽然各区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我市各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繁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力量普遍较薄弱,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还无法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2.除了灌口镇、后溪镇等个别镇(街)外,我市大部分镇(街)均较少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且没有将日常工作材料归档。3.监管制度对规范监管人员行为和开展日常监管工作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海沧区镇(街)机构仍然没有进行镇(街)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挂牌和监管制度上墙。4.生产企业基地生产记录档案还不够完整或未建立,仍然是普遍现象。农药的采购及使用记录、产品的销售去向等质量安全关键控制点的缺失或不全反应生产者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5.部分专业合作社属于分户生产,管理松散,标准化生产技术普及难以到位,造成个别种植户不重视质量安全生产,农残超标农产品进入市场现象时有发生。四、建议采取的措施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农业部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自律、诚信经营意识,有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确实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各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落实,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人员和经费,保障各项措施能做到位,并取得实效。2.镇(街)监管机构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并按照要求将日常监管行动、监管方案、培训材料等进行归档备案。3.各镇(街)要严格按照《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方案》和《厦门市镇(街)农产品检测室标准化建设方案》的要求,有序的完成农产品检测室标准化建设,并制定镇(街)农产品抽检计划,开展农产品日常抽检工作,确保抽检行动的全覆盖。4.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生产的建设指导。引导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全和完善从源头到市场全程的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推行标准化生产,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严禁使用禁(限)用农药、化肥等,并做好上市农产品的农药安全间隔期工作,从源头上确保产品质量安全。5.进一步加强农资打假和农药店的规范经营和管理,尤其是对高剧毒高残留农药的执法监管。6.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把条件成熟、规模化程度高的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社逐步纳入追溯体系,从生产源头上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责任可追溯,流通可跟踪”。